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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公寓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的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7日 00:00 浏览次数:

为规范在公寓管理站中发放、张贴宣传材料的行为,统一管理,杜绝部分人员私自到公寓管理站中乱贴乱发等现象,同时为发放、张贴必须的文件以及院刊、讲座海报等公益性宣传材料开辟通畅的渠道,简化相关手续,提高效率,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现就有关在公寓管理站中发放、张贴宣传材料的问题做如下规定:

1、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发放的经部门领导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文件、通知等材料,可自行进入管理站,在各站指定位置张贴、发放;或统一交由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张贴;

2、各院系组织的学生活动宣传等相关材料,凭相关活动的正式文件可直接交由宿舍管理委员会张贴;无正式文件的,以及各院系学生自行发起组织的活动宣传或材料,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公寓宣传材料发放、张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请各院系活动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方可交由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张贴、发放,或凭加盖南京财经大学宿舍管理委员会公章的申请表自行进入管理站,在各站指定位置张贴、发放;

3、学生会相关材料,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公寓宣传材料发放、张贴申请表》,并请团委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团委或学生会公章,可交由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张贴、发放;

4、学生个人或校外人员需进入管理站进行张贴、发放的材料(含遗失启事、寻人启事、物品转让等),原则上不予进入管理站;如特殊情况,一律需经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否则不予进入管理站;

5、对于带有赢利性质的推销产品、产品广告,以及反动言论,扰乱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带有人身攻击、损害他人声誉的材料和宣传单、大/小字报、启事等一律不准进入管理站,对违反规定者,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南京财经大学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6、张贴、发放的材料不得影响管理站的整体布局和卫生,对于活动结束后需要回收的,由申请部门(个人)自行回收,到期后无人回收的,将由各管理站自行处理。因展板占满、学校重要活动征用等特殊原因,对相关材料的张贴、发放,宿舍管理委员会与各管理站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重要程度等情况调整张贴、发放时间和位置,不再另行通知申请人。

该管理办法中相关材料的审核具体由宿舍管理委员会与各管理站负责(审核的具体范围见后),宿舍管理委员会和各管理站需严格执行审核标准,相互监督、配合。对手续齐全的,各管理站积极协助申请人张贴、发放,定期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申请不规范以及私自乱贴乱发的,一律予以谢绝;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到学生处和相关部门;宿舍管理委员会对每次每份申请进行备案,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南京财经大学宿舍管理委员会公章。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对于没有严格履行职责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核对相关文件和申请表的具体范围如下:

1) 需在学生公寓发布的通知、公示

2) 需在学生公寓橱窗里的张贴的宣传海报

3) 需在学生公寓当中发放的期刊、报纸

4) 需在学生公寓当中发放的宣传传单

5) 需在学生公寓当中进行的学生调研

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4028244

宿舍管理委员会值班时间:中午 12:30-13:30 晚上 19:00-21:00

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地点:仙林校区中苑十一号管理站南侧

此管理办法试行中,如有合理建议,请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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