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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苏倚天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10:13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2〕8 号

http://jwc.nufe.edu.cn/__local/B/5D/7F/E932468D1C1451AC625E455F4F3_820DFAE8_E2.png


关于公布我校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

混合式教学初审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申请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2186号)文件精神,经过教师申请、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拟同意《税收管理》等14门课程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公布名单见附件1)。

一、完善方案

根据专家意见,各门课程仍需对相关方案作进一步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课程考核设计。课程考核成绩应至少由三个部分构成:线上成绩、线下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并需明确各部分的比例。其中,期末考试成绩的占比不得低于50%,同时需明确线上成绩与线下平时成绩的考核方式和比例构成。

(二)教学周历需以教学任务为单位分别制定,并明确每节课的授课形式、时间和授课地点。

(三)需严格对照课程的在线资源类别确定线上学习的比例:基于本校建设的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50%;基于本校建设的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30%;基于其他线上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20%

二、过程要求

1.各课程在后续实施混合式教学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更新、丰富线上教学资源,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引导学生自主完成线上课程资源的学习和布置的作业,定期检测学生课程阶段性学习情况。

2.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机衔接,在课堂教学中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教学和教学方式进行改造,采用研讨式、启发式、辩论式、群组式等教学方式,将线上学习带来的引申和思考引入线下学习与讨论,从而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3.学期结束后,课程主讲教师应向教务处提交本学期混合式教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和充足的在线教学数据。

三、其他

1.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于2022311日前,将完善后的材料(模板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行政楼5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经教务处复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2.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苏倚天,联系方式:86718592


教务处

2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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